403大地震重創花蓮!總理賠數估計2550萬元
(記者陳奕廷/採訪報導)4月3日強震重創花蓮,根據地震基金統計,截至4月8日止,受損保戶達472戶,其中確定達全損理賠標準共15戶,其餘待產險公司勘估。全損戶可領得新台幣20萬元臨時住宿費及150萬元建物重建費用,初估住宅地震基本險確定理賠金額達2550萬元。
圖/根據地震基金統計,截至4月8日止,受損保戶達472戶,其中確定達全損理賠標準共15戶。(記者陳奕廷攝)
3日上午花蓮外海發生芮氏規模7.2強震,為921大地震後台灣最大規模地震,全台明顯有感,又以花蓮災情最慘重。根據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截至8日晚間7時統計,此次強震共釀13人死亡、1146人受傷、6人失聯。
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說明,目前已完成理賠的370萬元金額,包括了11位保戶的臨時住宿費每戶20萬元,還有一筆全損戶的150萬地震理賠費用,上述472戶的受災保戶,共有4家產險進行承保。
至於未來是否有提高住宅地震基金保險的可能性?對此林志憲說明,得要綜合評估損失增加的情況,民眾移轉風險需求,保費負擔能力等三大因素;尤其林志憲表示,倘若提高基本險的理賠金額,就代表未來民眾負擔的保費也必須提高,必須配套考量,因此,倘若民眾認為基本險的保障不足,現在也有很多產險公司有提供相關的地震商業保險可供選擇,另外為提升民眾的投保率,後續保險局也會由地震基金辦理提振投保率的措施。
圖/未來是否有提高住宅地震基金保險的可能性?對此林志憲說明,得要綜合評估損失增加的情況,民眾移轉風險需求,保費負擔能力等三大因素。(記者陳奕廷攝)
至於是否強制投保?從保險局的回答,地震險走強制險的機率極低。林志憲對此說明,強制險是「責任險」,就如同強制汽車責任險,是要保證當事人對「第三人」的「無過失責任」權益,但地震險是對「自身」財產作投保,目的不同,所以無法走強制險模式來推廣地震險,前者基於高度高公益性,後者則是基於保全個人財產,也是兩者差異所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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