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童智慧手錶查核 消保官:安全過關但標示全違規
(記者陳志仁/新北報導)兒童節將至,新北市政府法制局(消費者保護官室)抽驗5款兒童智慧手錶,電氣安全與化學物質皆合格;但商品的標示全數不符規定,已要求限期改善並全面下架,以維護消費者權益。

消保官鍾佳儒表示,此次檢測係記取112年土城區曾發生兒童智慧手錶自燃事件的教訓,特別針對電池安全加強把關,並委託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SGS)進行檢測;依據CNS 15598-1電氣安全規範,5款產品在24小時內開路電壓差均未超過5%,充放電功能正常,未出現起火或爆炸的情形。
鍾佳儒指出,在化學物質方面,針對錶帶與背板等長時間接觸皮膚的部位,依CNS 15503標準檢驗8項重金屬(如鉛、鎘等)及6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,結果均未檢出,符合安全標準;此結果顯示市售的兒童智慧手錶,在實體安全性上已有顯著提升。

不過,在商品標示部分,5件產品皆違反「商品標示法」及「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」規定,包括未標示商品名稱、型號、原產地及製造年份,缺乏進口商資訊,亦未提供使用方法與警語;鍾佳儒強調,標示不全恐影響消費者辨識來源與正確使用,甚至在發生事故時難以追責。
消費者保護官室補充,經發局已移請業者所在地縣市政府要求限期改善,未改正者可處2萬元以上、20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連續處罰;鍾佳儒呼籲業者落實標示的規範外,當父母的也千萬不要貪小便宜,應避免購買來源不明的產品,以確保兒童安全。
